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这样的行为在上也是涉及刑事犯罪的。那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1、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
3、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既包括合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非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
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并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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