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被取消的投机倒把罪名中分解衍生出的。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特定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那么,非法经营罪中的“专营、专卖物品”的理解?
律师解答:
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之一,法条第(一)项: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其中的关于“专营、专卖物品”的理解:
(1)烟草属于专营专卖物品。食盐已经不是专营专卖物品,非法经营食盐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2)将工业碘盐添加到食品中,予以生产、销售,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含碘量不符合标准的食盐,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