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那么与窝藏、包庇罪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1.针对的行为对象不同。洗钱罪针对的是财产——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窝藏、
包庇罪针对的是自然人——犯罪人,进一步解释就是被列为立案侦查对象的即可。
2.犯罪目的不同。洗钱罪是为了实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而窝藏、包庇罪是为了逃避司法追究。这里所说的目的为犯罪的直接目的,而不是犯罪以后客观又形成的目的或效果。
3.侵害的法益不同。洗钱罪侵犯的法益是金融管理秩序,而窝藏、包庇罪侵害了犯罪侦查、刑事审判、刑罚执行等刑事司法作用的正常发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为掩饰、隐瞒、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论处。
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解决刑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