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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7-16 12:45:10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那么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如果行为人故意利用交通工具杀害、伤害特定的人,并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应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论处;行为人并非从事交通运输,而是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论处。此外,根据《解释》第6条的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废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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