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越来越频繁的使用信用卡、金融票证等,使得信用卡类的犯罪也越来越多。信用卡类的犯罪十分复杂,因此有了解的必要。那么,关于触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认定?
律师解说: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选择性罪名。既包括妨害行为,例如持有、运输、出售、购买、非法提供、骗领的选择,也包括对象的选择如伪造的信用卡、他人的信用卡。只要实施一种行为侵害一种对象即可成立本罪;有两种以上行为,侵害两种对象的,仍然定一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七十七条【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