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商标价值的认同与企业创品牌意识的增强,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假冒他人商标的“搭便车”行为也相伴而生,面对日益严重化、复杂化的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出于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持正常的市场经济的目的而做出相应规定。那么,构成的主体有哪些?
律师解说: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成为本罪主体。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实施了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即可构成犯罪。就单位而言,单位实施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