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春妹 严选律师
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湛江市
发布时间:2021-07-19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全球越来越重视对于环境的保护,同时对于树木的保护也越来越好,但是仍然有一些人自顾自己的利益,不以大局为重,滥砍乱伐树木,破坏我们美好的家园。那么的犯罪对象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与盗伐林木罪的对象相同,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询整范围之外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百四十五条【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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