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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罪中对“交易中”的认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1-07-19 18:57:17

强迫交易罪,就是用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例如,最典型的就有旅行团导游与当地商贩勾结,强迫旅客购买商品的行为。那么,强迫交易罪中对“交易中”的认识是怎样的?

律师解说:

强迫交易罪必须发生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有交易事实存在,虽然这种不平等交易,是一方强求另一方接受的交易。如果没有这种交易存在,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立即劫取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是抢劫行为,而不构成强迫交易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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