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忠孙 严选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卓建忠赢律师团)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1-07-20
生命权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要犯罪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触犯。故意杀人的动机有常见的如报复、图财、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那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对象有哪些?
律师解说:
犯罪对象:行为人之外的有生命的自然人。
(1)自杀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2)仅限于有生命的自然人,不包括胎儿、尸体。
(3)法人不是故意杀人罪的对象,如果用各种措施导致法人破产、倒闭,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或者十年以上;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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