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底,即违法犯罪的记录,严格意义上仅指刑事犯罪记录,在我国是不会被消除的,我国目前并没有案底撤销的相关规定,案底一般是要长期保存以备查询的。例外针对未成年人有未成年人犯罪案底封存制度,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式可以被封存的。
一、相关法条规定。《》第100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第286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第9条规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应当贯彻及时、有效的原则。对于犯罪记录被封存的未成年人,在入伍、就业时免除犯罪记录的报告义务。 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因涉嫌再次犯罪接受司法机关调查时,应当主动、如实地供述其犯罪记录情况,不得回避、隐瞒。
二、结论。我国没有案底消除制度,因此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但上述前科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