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那么,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为成立条件?
律师解答:
1、构成赌博罪的前提,不但必须具备直接故意的一般主观要件,而且必须具备“以营利为目的”的特别主观要件。
2、这里的“以营利为目的”,指行为人实施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是为了获取数额较大的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行为人获取财物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抽头渔利,二是开设赌场获取非法收益,三是直接参赌获利,四是组织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获取回扣、介绍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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