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根据不同的情况承担不同的责任,例如小打小闹没有造成伤害的,不构成犯罪,同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仅仅造成轻微伤的,也是不成立犯罪的。那么,12岁的人可能构成吗?
律师解说:
可以构成。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即一般要求16周岁以上具有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同时,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自然人, “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已满12岁的人,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