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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1-08-06 22:37:32

敲诈勒索罪也是常见的犯罪行为,但有很多人对敲诈勒索罪不是很了解,尤其是敲诈勒索罪的数额不是很了解,那么贵州省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三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我省敲诈勒索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教额较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三干元;

具有法释(2013)10号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三万元;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人民三十万元。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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