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负责进行处罚,行为人冒充警察抓赌没收赌资的行为如何定性?
律师解答: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从重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定罪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解决刑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