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检察院:关于大洼区检察官庭审言论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8-09 09:57:00 来源:盘锦市人民检察院
6月28日,网络上出现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滕德荣案庭审中的有关音视频。我院立即审看了庭审视频,核查了相关情况。
1.关于“受贿不办事证明了司法人员保证了道德底线”这一言论。经了解,滕德荣涉嫌虚假诉讼犯罪涉及到原民事诉讼中有关司法人员于2015年2月退回了贿赂款,没有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但在庭审辩论中,检察官没有准确表述这一事实,发表意见明显不当。
2.关于“笔录时间和同步录音录像时间不一致,证明了侦查人员工作的严谨性”这一言论。经了解,侦查人员对进行讯问的笔录与同步录音录像记载的时间确实存在不一致的情形,检察官对此问题发表的观点不正确。我院已开始对上述涉及的证据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3.根据上述调查情况,我院责成大洼区人民检察院对此事件进行严肃处理。由该院对办案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全体检察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
感谢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行为提出的批评意见!
盘锦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29日
评论列表(1条)
庭立方顾问-罗书平
本案作为一个特例,尽管并不具有普遍性,但对目前正在全面推行的以庭审直播和文书上网为主要标志的公开审判制度的改革举措提出了一个迫在眉睫的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