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强 严选律师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长沙市
发布时间:2021-08-09
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那么四川省关于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律师解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寻衅滋事带有黑社会性质的;
(2)纠集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的;
(3)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或者: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寻衅滋事带有黑社会性质的;
(2)纠集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的;
(3)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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