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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18 23:17:17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都是通过欺骗广大公众,来骗取广大群众的钱财占为己用。那么,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

(1)侵犯的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他人用于集资获利所交付的集资款,既可以表现为资金,又可以表现为财物;后罪的对象则是公众的存款,它只能表现为金钱的形式,并且只能以存款人用于存款而获取一定利息的形式出现。

(2)犯罪客观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同;本罪是以诈骗的方法高利放贷等生产或服务的经营活动。

(3)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有关集资的金融管理制度、而且亦会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后罪侵犯的客体却是单一的,即为国家有关集资主要是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信贷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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