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往有些人喜欢假冒某些身份去炫耀、欺骗,但是当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去骗取钱财等来获取非法利益,就可能构成了犯罪。那么,犯罪构成是什么?
律师解答:
(1)客体: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同时也损害公共利益或公民的合法权益。
(2)客观方面: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3)主体: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具有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故意,其目的是骗取某种非法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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