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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罪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该如何定义?

发布时间:2021-09-26 11:35:44

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我国刑法规定了司法工作人员对其使用殴打、折磨等肉刑或变相肉刑的非法手段从而获取口供的行为构成刑讯逼供。那么哪些人属于罪中所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呢?

律师解答:

公诉案件中,在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前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判决前称为被告人。自诉案件中,在人民法院判决前都称为被告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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