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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安全驾驶罪中的“使用暴力”主要指哪些

发布时间:2021-10-01 14:57:40

成立妨害安全驾驶罪,要求行为人实施了对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的行为,那么妨害安全驾驶罪中的“使用暴力”主要指哪些呢?

律师解答:

“使用暴力”是指行为人对驾驶人员实施殴打、推搡等动作将有形的物理强制力量施加于驾驶人员,这种手段不要求对驾驶人员的身体造成实际伤害,但需要实际干扰到驾驶人员对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驾驶;本罪中的暴力只限于轻微伤,如果暴力程度达到轻伤以上,则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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