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间指的就是被拘留之日开始起算,最长三十七天,那么在这三十前内可以吗?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其实最有可能办理取保候审的时间就是这三十天啦,所以一旦家人朋友被刑事拘留了,小编建议大家一定第一时间委托专业的。
所以啊,不论是拘留期间还是逮捕期间,只要符合条件,随时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那么取保候审有哪些条件呢?
1.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这三种主刑种类,都是《》当中最轻的处罚。可能判处这种主刑的嫌疑人,其社会危害性都很小,因此可以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即使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只要没有社会危害性,也可以取保候审。那什么是社会危害性呢?就是指嫌疑人对于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的可能性,比如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扰乱社会秩序等等可能性。只要确定嫌疑人不会作出这些可能存在的危害行为,就可以取保。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这一条主要是体现了《刑法》人文关怀,法律同样是有温度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都属于弱势群体。法律从人权的角度,也应当给予其适当的自由,治疗疾病,家人照顾或者抚养/扶养自己的亲人。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这一条有关羁押期限,同时也是对公权力的限制。我们不能一直羁押嫌疑人,否则这项权利就将被滥用,公民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
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都可以自行对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法律依据:
《》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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