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挪用救灾、扶贫、抢险等资金,使得国家、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这明显比挪用一般款物具有更加恶劣的影响。那么,挪用特定款物罪中的“救灾款”“抢险、防汛款”是指什么?
律师解答:
“救灾款”应重点用于灾情严重地区自力无法克服生活困难的灾民,不得平均分配和发放。
“抢险、防汛款”用于购买抢险、防汛的物资、通讯器材、设备和其他有关开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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