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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判罪标准

发布时间:2021-10-21 12:02:53

律师解答: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非法获利5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非法获利10万元以上的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价值,依照国家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核定价值低于实际交易价格的,以实施交易价格认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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