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03 09:02:13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对外发布《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的发布,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实践展示,也是人民法院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阶段性总结。
一、报告的起草背景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完善我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打造我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的重大战略举措。今年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三周年。
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9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的主要目标,要求加快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法院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始终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领会党中央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要求,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司法服务保障政策措施,努力满足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对司法的新需求。
同时,人民法院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司法服务区域经济一体化运行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
报告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工作情况。三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四地法院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紧紧围绕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的发展需要,坚持一体推进和因地制宜相统一,优势互补和合作共赢相统一,共同出台一系列精准有效的服务保障举措。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服务保障的主动性、协同性和前瞻性。
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制度创新和机制探索,建立健全最高人民法院与长三角地区四地法院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自觉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工作全局。
202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20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成立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工作小组,并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设立办公室;202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工作座谈会,周强院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202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措施》;2021年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人民法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一次联席会议,指导四地高院签署《长三角地区法院执行工作“一体化”备忘录》;2021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与华东政法大学合作设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研究中心”。
同时,长三角地区四地法院亦积极探索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有效举措,如四地法院签署《关于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典型案例推进法律适用统一的实施办法》,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出台各省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等,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二是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长三角。
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四地法院依法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53.4万件,总体呈现下降态势。人民法院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对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报复社会型暴力犯罪,严重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践踏社会良知的重大犯罪,重大及毒枭、职业毒犯,坚决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
树立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犯罪性质和具体情况,努力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出台司法政策,依法惩治涉疫情防控犯罪,严惩暴力伤医犯罪,保障经济社会安定有序。
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取得显著成效,社会治安明显改善,切实维护长三角区域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安全的犯罪,依法审理生产销售注水牛肉案、网络销售有毒有害减肥药案、恶意欠薪案、跨境案等,坚决守住百姓“米袋子”“菜篮子”“药瓶子”“钱袋子”“舌尖上”的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健全证券刑事案件审判体制机制,依法审理集资诈骗等涉众型案件,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经济损失,维护金融安全。
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三是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服务保障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四地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672.1万件,一审行政案件11.5万件。人民法院聚焦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现实需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履职尽责,为长三角区域率先形成新发展格局、勇当我国科技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加快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涉疫矛盾风险;合力优化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系列司法政策文件,各地法院积极探索,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四地法院签署系列文件,推动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促进公平竞争,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服务“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立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依法促进长三角区域产业优化升级;服务保障金融创新发展,聚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等主要目标,夯实金融稳定基础,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推动绿色美丽长三角建设,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夯实长三角地区绿色发展基础;服务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涉外司法效能。
四是适应新时代要求,促进实现长三角高效能治理。
人民法院聚焦长三角区域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提升,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社会生活新变化,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以公正裁判弘扬社会正气、保护诚实守信、惩治违法失德、捍卫英烈形象。
强化民生权益司法保护,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人民群众有保障、有遵循、有温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积极融入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大格局,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矛盾纠纷系统化解、多元化解、源头化解;推进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定分止争从终端裁决向源头化解转变;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在巡回法庭设立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加强对巡回区法院少年法庭工作指导,倾心守护祖国的未来;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统一法律适用,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人民法院紧密结合长三角区域发展实际和实践需要,一体推动专业化审判机构建设,加强上海金融法院、苏浙沪海事法院和破产法庭、苏浙皖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健全专业性较强案件的集中管辖或专门管辖审判机制;科技赋能协同推进一站式建设,围绕“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目标,大力推进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实质性作用,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持续提升刑事审判质效;有序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积极运用智能识别系统,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合力推动长三角执行工作“一体化”,准确把握执行“一体化”工作对于服务保障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努力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强化政策协同;联动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最高人民法院成功举办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并通过《乌镇宣言》,制定《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以“数字正义”助推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报告的发布,标志着新时代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迈入新阶段、踏上新征程,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规划,聚焦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实践需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强化自身建设,高起点谋划,高质量发展,高水平融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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