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造成经济损失多少会成立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发布时间:2021-11-07 14:06:16

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来说,国家是其资产的所有者,作为资产终极所有者,国家拥有国有资产所有权,那么造成经济损失多少会成立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呢?

律师解答: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就成立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七条,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