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是指出于某种个人动机和目的,非法毁灭或者损坏公共财物或者公民私人所有财物的行为。那么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①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千元以上的;
②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
③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④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33条规定,故意毁坏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①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千元以上的;
②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
③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④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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