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秦皇岛警方打掉特大卖淫团伙:一人已通过司考,想工作前赚点外快

发布时间:2021-11-08 09:42:45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是一种丑恶的社会现象,建国以来颁布的法律都明确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至于本案中据报道所称有一人加入卖淫团伙前“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只是想在工作之前赚点儿外快而给卖淫团伙盯梢。如果这个事实和情节属实,也只能说明此人属于明知故犯、在共同犯罪中起的辅助作用。由于其“通过司考”与“参与犯罪”之间并无内在的必然联系,因此,根据“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既不能以此开脱罪责,也不能因为其系“知法犯法”而法外施法对其在处罚时“罪加一等”,而应当根据其参与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处。

10月31日,秦皇岛警方对外公布一起特大卖淫案。警方称,经过2个月100余名民警的努力,10月8日,李某某卖淫团伙全部9名成员被一举抓获,其中一人加入卖淫团伙前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想在工作之前赚点儿外快,为每天120元的工资给卖淫团伙盯梢。警方表示:卖淫者大多是20岁左右的年轻女孩,没有受到胁迫,为了赚钱甘愿出卖身体。目前,警方根据掌握的线索,正在追捕更多违法嫌疑人。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