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建强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1-11-15
a.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b.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c.判处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d.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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