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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的责任形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12-16 11:45:31

非法经营罪是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那么非法经营罪的责任形式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非法经营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非法经营罪是法定犯,因此在确定非法经营罪的主观故意的时候,要求具有违法性认识。这里的违法性认识是指明知某一活动是为国家法律所禁止的。如果不具有违法性认识或者发生了违法性认识错误,就不能认为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经营的故意。因为非法经营的范围是根据国家法律随时加以调整的,因此只有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经营活动是为国家法律所禁止的,仍然要从事此项非法活动,才能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违法性认识。如果不具有违法性认识或者发生了违法性认识错误,即使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也不能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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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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