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和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之间的界限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12-30 16:23:11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和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都是围绕着集会、游行、示威的犯罪行为,那么二者之间的界限是什么呢?

<object><a target=刑事律师咨询" width="682" height="290" />

律师解答: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和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之间的区别主要有三点:

1.主体不同。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才能构成。

2.客体不同。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侵犯的客体是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及对游行、示威、集会的管理秩序。

3.客观方面不同。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依法进行的集会、游行、示威进行扰乱、冲击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进行破坏;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按法律规定申请或者虽申请但未获许可,或者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举行集会、游行、示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六条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八条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您到庭立方网站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