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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公共场所是指什么

发布时间:2022-01-11 19:52:55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属于严重的侵犯妇女权利的犯罪,这样的行为需要受到严厉的处罚。那么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公共场所是指什么呢?

律师解答:

公共场所和其他犯罪里的公共场所含义一样,是指多数人或者不特定人可以进出的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上就是卓安律师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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