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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判刑服刑在哪里

发布时间:2022-01-20 16:59:22

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的管辖以犯罪地为主,住所地为辅。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监狱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以上就是卓安律师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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