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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沈德咏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发布时间:2022-03-21 16:48:3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沈德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履历显示,沈德咏出生于1954年,曾任:江西省高院副院长,江西省纪委副书记等职。

1998年调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后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06年,沈德咏调任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08年重返最高法,任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2018年转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至此番被查。

此番落马,他成虎年第六虎,也是虎年落马的首个正部级官员。

沈德咏简历

沈德咏,男,汉族,1954年3月生,江西修水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1972.02-1975.02 江西省修水县白岭公社团委副书记

1975.02-1977.12 江西省师范学院外语系英语专业学习

1977.12-1980.09 江西省师范学院外语系干部、团总支书记

1980.09-1983.08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3.08-1988.09 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干部、调研室副主任

1988.09-1993.03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1992.02-1992.06江西省委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3.03-1997.02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1995.09-1996.01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1996.09正厅级)

1997.02-1998.10 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

1998.10-1998.12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1998.12-2006.11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其间:1999.09-1999.11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2005.03-2005.05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6.11-2008.04 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08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大法官

2018.03-2018.06,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8年6月任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2022年3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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