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子伟 严选律师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贵州省贵阳市
发布时间:2022-03-28
男子因嫖娼被拘10天,遭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后居然对簿公堂,索赔14万,两级法院判决对其索赔请求不予支持――根据最高司法机关正在全面施行的“类案检索”制度,这个案例可以成为“典型案例”或者“指导性案例”,以儆效尤!
2021年2月3日,男子邵某因嫖娼被拘10天,其间给母亲打电话,让她向公司打电话请假。同年2月10日,公司以连续多日无故缺勤为由,认定邵某旷工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邵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年限11年,赔偿其14万元,未获支持后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员工请假不是简单告知公司,应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准假。用人单位认定其旷工并解除劳动合同,不构成违法解除。据此,一审判决对邵某索赔139326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邵某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上海市二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国新闻周刊)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暴力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暴力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