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瑾 严选律师
盈科合肥 胡瑾刑辩律师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22-05-27
律师解答:
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弹药条件的人员,擅自持有弹药的行为。而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弹药的条件消除后,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法律依据:
《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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