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海关动植物和食品检验检疫处处长接受牛肉公司给予的好处,在明知牛肉公司的进口牛肉产品不符合要求情况下,仍对其入境动植物检疫许可予以核销,该处长的行为会被判刑吗?
律师解答:
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刑。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的;2、将送检的合格动植物检疫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动植物检疫为合格的;3、对明知是不合格的动植物,不检疫而出具合格检疫结果的;4、其他伪造检疫结果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法律依据:
《》第四百一十三条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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