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是指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介绍贿赂人在被迫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那么,介绍贿赂罪最新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目前关于介绍贿赂罪的立案标准仍然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构成介绍贿赂罪;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构成介绍贿赂罪。
但是,即使介绍贿赂数额未达上述标准,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构成介绍贿赂罪:(1)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2)3次以上或者为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九十二条 【介绍贿赂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介绍贿赂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
(2)3次以上或者为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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