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办卡是对他人身份信息的冒用,在“断卡”行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颁布之后,这样的行为应如何处理呢?会被刑事处罚吗?
律师解答: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及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和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依法识别受益所有人,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防范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同时,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开户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开户。也就是说,如果故意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开设银行卡,现在会被识别为异常账户,如果使用相关账户进行网络诈骗等行为,则需要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开立企业账户异常情形的风险防控机制。金融、电信、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建立开立企业账户相关信息共享查询系统,提供联网核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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