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康:构建专项监督模型扫除监督盲区
发布时间:2022-11-13 14:25:40 来源:检察日报
“这个制度实操性很强,办案单位要认真学习,确保每一名办案民警都落实到位。”日前,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组织学习《关于规范刑事案件“另案处理”适用的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时强调。据了解,该《实施细则》是由该局与永康市检察院共同制定的,缘起于永康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
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受周某(另案处理)的纠集,伍某等人分别将本人的银行卡号、支付宝账户等提供给上家用于“洗黑钱”。2021年5月,伍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移送永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经法院审理,伍某等人被判刑。但是直至今年5月,被另案处理的周某仍未到案。
承办检察官经多方查证,发现早在2021年2月,周某就因涉嫌其他犯罪被外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当地法院判刑。但外省公安机关对周某涉伍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的情况不掌握,导致永康市公安局对周某另案处理的犯罪事实并未包含在外省法院判刑的犯罪事实中,系遗漏罪行。基于此,永康市检察院立即制发立案监督文书,督促公安机关将周某押回重审。
随后,永康市检察院对近年来涉及另案处理的案件进行初步筛查,发现上述情况并非个例。一方面,办案人员对适用另案处理的应当继续侦查但长期搁置不理,导致犯罪嫌疑人被遗漏;另一方面,有些犯罪嫌疑人因被异地公安机关抓获而适用另案处理,但其在本地涉嫌犯罪的事实以及证据长期未移交,导致罪行被遗漏。
永康市检察院将“另案处理”“身份不明或不详”“在逃”等相关字段要素与公安机关刑拘、撤案数据等进行碰撞分析,构建了专项监督模型,并对2014年以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筛查,共发现异常数据864条。
目前,这一数字监督模型已在金华市检察机关推广。截至目前,金华市检察机关共发现立案监督线索400余条,成案20件;挖掘职务犯罪线索9条,成案1件。
与此同时,今年9月下旬,永康市检察院与公安机关会签了《实施细则》,推动建立案件通报机制和备案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另案处理适用,强化法律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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