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吴亦凡的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了。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判处11年6个月,附加驱逐出境;
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接下来我给大家解读一下两个罪名。
首先是聚众淫乱。为什么是聚众淫乱呢?
要么是组织策划指挥3次以上,要么是自己参加了淫乱活动3次以上。
这里我强调一下,他还是比较幸运的!
恰好没有涉及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party,不然的话他的罪名就可能变成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如果是这个罪名,是会从重处罚的,那就不是现在1年10个月的刑期了,肯定是会顶格处罚,最高可以达到5年有期徒刑。
二、强奸罪
其次就是本次的重头戏强奸罪。
之前一直传吴亦凡案件中,存在12岁以下的幼女,但从目前官方公告上还不能直接得出这样的结论。
我们从公告信息传达中可以肯定,他触犯的是这条,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多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咱们中对于多人的认定是指3人以上,这就和公告中所说的“在其住所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相印证。
三、刑期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接下来,我再给大家科普一下他13年的刑期是怎么算出来的。
首先,肯定不是11年6个月+1年10个月=13年4个月这样算出来的。而是在11年6个月和13年4个月之间酌情决定的。
这里给大家科普一个热知识:“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种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那么,一般情况下数罪并罚是取两个数字之间的中位数,但是吴亦凡的刑期明显是从重决定的,毕竟这个社会影响太恶劣了。
四、什么是驱逐出境?
最后再给大家讲解一下附加驱逐出境这个附加刑,首先驱逐出境是针对外国人的,是可以独立适用和附加适用的,那么一般是会在他蹲完大牢以后,再对其进行驱逐出境,驱逐出境以后会进入不准入境名单,进入名单以后在一定期限内都是不能入境的。
好了以上就是对于本次吴亦凡一审结果的一些解读,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年轻人不要玩得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