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七部门: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化品销售信息

发布时间:2022-12-25 21:54:5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相关行为安全管理,打击取缔违法违规发布信息和销售危险化学品行为,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保障社会安全稳定,应急管理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等7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通知要求,严格规范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相关行为。通过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要求,依法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业务经营许可或备案后,方可在本企业网站发布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不得在本企业网站以外的互联网应用服务中发布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及建立相关链接(不包括日用化学品、医药用品)。电商平台不得为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发布服务。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

通知明确,加大网上违规危险化学品信息管理力度。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为个人、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单位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发布的网络接入服务,并应加强对其接入网站及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定期对发布信息进行巡查。

通知强调,加强高校、科研院所等使用单位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严肃查处网上违法销售危险化学品行为,强化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全链条监管,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普法宣传力度。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