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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撞伤交警 妨害公务终获刑罚

发布时间:2023-03-06 15:05:48 来源:中国法院网

酒后驾车路遇交警夜查,袁某开车欲逃窜,造成辅警当场被撞,车辆侧翻。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法院认为袁某构成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最终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2年5月,被告人袁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周某,经过某小学路段,发现前面有交警设卡查酒驾,便掉头逃避检查。现场负责拦截可疑车辆的辅警胡某示意其停车检查,袁某仍试图驾驶摩托车从胡某身旁穿过,不料却撞上胡某,致使车辆侧翻,被告人袁某、第三人周某、辅警胡某均摔倒。袁某爬起后弃车逃跑,随后被赶到的交警抓获。

  经鉴定,袁某血液样本中乙醇浓度为124.94mg/100ml,系醉酒驾驶,被撞辅警胡某为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撞伤执勤辅警,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归案后,袁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积极赔偿且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罚。综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袁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官提醒:每位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都应遵守法律底线,自觉约束自身行为,遇到人民警察执行公务时,应积极配合,切勿因一时冲动作出违法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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