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疏忽大意,致使国家秘密被泄露的行为。那么,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致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过失泄露1项(件)以上绝密级国家秘密的;
2、过失泄露3项(件)以上机密级国家秘密的;
3、过失泄露4项(件)以上秘密级国家秘密,且造成了严重危害后果的;
4、存在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百零八条 之一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有前款行为,泄露国家秘密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