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是一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其犯罪主体一般是集资者和组织者。那么,如果一个人只是参与非法集资,并且自身也成为了受害者,那么他是否有罪呢?
【律师解答】
没有法律责任
如果没有召集其他人员参加或不是非法集资活动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纯属受害者,没有法律责任。
如果不能追缴非法集资款,那么受害人只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