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缠别人可能涉及到骚扰罪、等罪名。如果情节严重,侵犯了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话,可能会被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律师解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法限制对方人身自由或者其他人身权利而又不构成拐卖、绑架等犯罪行为的,应当依照治安管留的规定处理。这里的“非法限制对方人身自由”包含的对象可以是任何人,在无明确的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方式的前提下只需做出非法去向而使该人无法脱离地位,即可视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还有一些类似的罪名:骚扰罪和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多次骚扰他人,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而寻衅滋事罪是指故意进行喧哗、打斗等违法行为,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或者。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