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收条来敲诈他人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这种行为属于故意伤害性侵财产罪,最高可被定以三年,并处或。
【律师解答】
在中国刑法中,“敲诈勒索”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犯罪行为,即通过威胁或暴力强制他人交出财物、收入或其他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会严重侵犯他人的财产权、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全,因此具有很高的社会危害性,需要被严格惩治。而“拿收条来敲诈”的案例则属于其中一种表现形式。一般情况下,如果有人恶意要求他人支付难以证明的款项、或者动用相关手段以达到其自私目的等行为,也就是利用收条历史证据进行威胁、逼迫、虚构借条割让对方财产等托辞进行敲诈勒索,此类方式必须严加打击,能严格认定则以刑事立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恐吓或者其他方法强迫他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最高可被定以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财产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