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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后对方赔偿款怎么还

发布时间:2023-05-23 09:37:01

被判刑后,犯罪人员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刑罚执行期间有收入,应当向受害人返还赔偿款;如果未足额支付赔偿款项,则可在刑满释放后择机补偿,但不得影响受害人的权益。

【法律分析】

在我国法律中,犯罪人员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刑罚执行期间,如果犯罪人员有收入,首先应当向受害人返还赔偿款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刑事手段的犯罪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受害人返还损失赔偿金。如果有多项赔偿款项,则应按比例向受害人返还。如果在刑罚执行期间,犯罪人员因故未向受害人足额支付赔偿款项,则可以在刑满释放后择机进行补偿。不过,补偿的时间不能影响受害人的权益,以避免损害受害人的利益。如果犯罪人员没有财产或者能力支付赔偿款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规定,通过强制执行等手段来实现赔偿。总之,在我国法律中,被判刑后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如果犯罪人员有收入,则应当向受害人返还赔偿款项;如果在刑罚执行期间未足额支付赔偿款项,则可在刑满释放后择机进行补偿,但不得影响受害人的权益。如果犯罪人员没有财产或者能力支付赔偿款项,则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等手段来实现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在执行期间,对在押人员起到很好教育作用,或者制止违反监规行为,有重大表现的。
人民法院在判决宣告后,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的情况和具体情节,决定对判决作出执行六个月至两年后进行刑期短ening或者假释的复议。由监狱管理和改造犯人的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或者假释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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