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营业执照属于虚假证明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其行为构成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如果情节严重并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传播国家机关、团体或者单位的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在未获得有权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的情况下,通过某种手段制作、销售、传播虚假的证明文件,对他人造成了损失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卖营业执照也属于虚假证明罪之一。而卖营业执照的主体,往往是没有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企业,他们出售的营业执照并不真实,也不能用作证明其它单位是否合法经营的证明。如果情节严重并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卖营业执照的行为人还可能涉及欺诈、非法经营等其他罪名。总之,卖营业执照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其背后常常涉及到诸多社会问题和法律风险。企业应当依法合规经营,做到真实合法,避免被卷入这类问题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