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洗钱数额达到人民币一亿以上的,可处十年以上、或,并处。
【法律分析】
洗钱是指以非法渠道获得的资金为对象,通过一系列手段混淆资金来源,使其合法化的行为。洗钱行为具有隐秘性、复杂性和多样性等特点,严重破坏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经济发展。因此,我国对洗钱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打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的认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行为人知道这笔资金来源于犯罪;二是使用非法渠道获得的资金,使其合法化或变成看似合法的资金。对于洗钱数额较大的情况,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进行了明确规定,一亿及以上的可以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如果洗钱数额在一亿以下,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量刑。需要注意的是,洗钱罪不仅适用于个人,也适用于机构和组织。如果企业或金融机构有涉及洗钱行为,其责任人员也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对于洗钱行为,不管数额大小、个人还是机构,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