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假警察属于、和诈骗罪,根据犯罪情节和数额大小可能被定为轻罪或重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最高可判处,最低可判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法律分析】
冒充假警察诈骗罪主要是指冒充公安机关民警、检察官、法院工作人员等身份,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向被害人谎称涉及案件需要调查或者协助侦查,以此为由,让被害人将钱款转至指定账户。根据犯罪情节和数额大小,该罪名可能被定为轻罪或重罪。其中,较轻的情节一般指涉案金额较小,未造成严重后果,可能被定为轻罪。而较重的情节则包括但不限于大规模实施、涉案金额巨大、造成被害人身体受伤或死亡等,会被定为重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冒充假警察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一般情况下,该罪名最低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损失,则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